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管理规定:同层次、同科类、同专业、同课程的自考或普通本专科予以承认,完整段的课程成绩等值过度,可以免修、免试。
一、具体认定条件
1、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以申请免修公共英语课。
2、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以申请免修计算机应用基础课。
3、持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合格证明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修相应层次、相同专业教学计划内的相同课程。
4、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在读本科或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在读专科学生,可以申请免修本人已学过的公共基础课。申请免修的课程,必须与教学计划所列课程的教学内容、层次和教学时数相当。
5、持有合肥师范学院教务处、研究生处、继续教育学院或合肥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认可院校核发的课程考试成绩单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修教学计划内相同的课程。
以上证书的提供自学生申请前8年内有效。
二、课程免修的审核程序
学生填写《课程免修申请表》,并提交成绩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报继续教育学院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