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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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费减免申请的通知

作者:   编辑:邢燕  核稿:  终审:吴文    时间:2021年09月09日 15:27   点击数:

20202021级函授(业余)学生:

现将学生学费减免申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乡镇中心校所管理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不含县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

二、申请材料

1.教师资格证、聘任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农村中小学教师登记表(由所属学校及县、区教育局签章)。

材料不齐或审核未通过,不能享受农村中小学教师收费待遇。审核通过的,可减免最后一学期学费。

三、申请受理

1.申请时间:2021916172324日下午2:30-4:30

2.申请地点:

申请人凭申请材料到继续教育学院(锦绣校区行知楼207室)办理。

四、注意事项:

1.学生提交申请后,我院将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核实,对弄虚作假者进行严肃处理。

2.逾期不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我院不再予以补办。

3.已提交学费减免申请的学生,不需要重复提交。

联系电话:0551-6384052362836067

附件:农村中小学教师登记表

 

合肥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二○二一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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