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级函授(业余)学生:
现将学生学费减免申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乡镇中心校所管理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不含县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
二、申请材料
1.教师资格证、聘任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农村中小学教师登记表(由所属学校及县、区教育局签章)。
材料不齐或审核未通过,不能享受农村中小学教师收费待遇。审核通过的,可减免最后一学期学费。
三、申请受理
1.申请时间:2021年9月16、17、23、24日下午2:30-4:30。
2.申请地点:
申请人凭申请材料到继续教育学院(锦绣校区行知楼207室)办理。
四、注意事项:
1.学生提交申请后,我院将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核实,对弄虚作假者进行严肃处理。
2.逾期不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我院不再予以补办。
3.已提交学费减免申请的学生,不需要重复提交。
联系电话:0551-63840523、62836067
附件:农村中小学教师登记表
合肥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二○二一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