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个人申请、材料审核、资格复审等相关程序,确定袁发林等68人符合乡镇以下农村中小学教师学费减免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继续教育学院反映。(电话:0551-62836361)
附件:2021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减免学生名单
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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