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教学点、班主任:
为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成人教育教学活动,圆满完成各门课程学习任务,根据《关于评选优秀学生和优秀班干部的暂行规定》,特在毕业班学生中开展“优秀班干部”和“优秀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流程和时间
1.二级学院评选、初审并公示:6月14日——6月22日
2.继续教育学院审核批准:6月23日——6月27日
二、评优名额分配
学院/教学点 |
专业 |
层次 |
优秀班干部 人数上限 |
优秀学生人数上限 |
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专升本 |
1 |
3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专升本 |
1 |
3 |
艺术传媒学院 |
美术学 |
专升本 |
1 |
2 |
音乐学院 |
音乐学 |
专升本 |
1 |
2 |
教师教育学院 |
小学教育 |
专升本 |
1 |
16 |
教师教育学院 |
小学教育 |
高起专 |
1 |
11 |
教师教育学院 |
学前教育 |
高起专 |
1 |
6 |
教师教育学院 |
学前教育 |
专升本 |
1 |
12 |
泗县教学点 |
学前教育 |
专升本 |
1 |
7 |
泗县教学点 |
小学教育 |
专升本 |
1 |
11 |
泗县教学点 |
学前教育 |
高起专 |
1 |
8 |
萧县教学点 |
小学教育 |
专升本 |
1 |
4 |
萧县教学点 |
小学教育 |
高起专 |
1 |
4 |
萧县教学点 |
学前教育 |
高起专 |
1 |
13 |
三、评优条件
1.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爱护同学,遵守公德,关心集体;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异,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平均达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3.优秀班干部还需热心为集体、为同学服务,认真做好班主任布置的各项任务,表现突出;
4.其他条件参考文件规定执行。
请各学院、教学点在6月23日前将评优名单报送到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学科。联系人:邢老师;联系电话:62836067。
特此通知。
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6月13日